林行止
一、
步行有益健康,已是大眾常識,唯在十九世紀,步行似乎還有滌蕩心靈、使人思想豁然開朗的作用。
索 爾妮女士在《漫遊者—步行史》(R. Solnit: Wanderlust-A History of Walking, 2001)中說,英國功能主義者主張徹底放任自由的邊沁(J. Bentham, 1748-1892)及集英國古典經濟學派之大成的米爾(J.S. Mill, 1806-1873)等,均在散步中達致物我相融、天人合一(The Mind, the Body and the World are aligned)的境界而在學術上屢有建樹、迭創高峰;較早前以寫《巨靈》(Leviathan)傳世的政治哲學家霍伯斯
(T. Hobbes, 1588-1679)更於其手杖上裝上墨水盒,以便步行沉思有所得時馬上記下。大哲尼采(F. Nietzsche, 1844-1900)說他的很多靈感是來自閱讀大哲叔本華的著作、舒曼的音樂和步行。近代大哲羅素和韋根斯坦亦以鍾愛步行名於時(羅素說韋根斯坦常常深宵 到訪後在他的書房來回踱步,不發一言,有如被困於籠內的老虎)。唯有大哲康德(J. Kant, 1724-1804)以步行為健體運動,他喜歡坐在火爐邊望着窗外教堂思索哲理……。
對於很少獨行的筆者來說,康德之道最可取,不過,最嚮 往的,卻是新古典主義開山祖師馬歇爾的行山方式—連續多年暑假,馬歇爾把三四冊書放進背囊,然後向瑞士阿爾卑斯山進發,腳力疲累便坐在樹蔭下石頭上看書, 如此這般,到了歇宿客棧,帶來的幾冊讀完,另一批新書剛寄到「候取」,他便把已讀完的書寄回劍橋,就是這樣,每年便在山間閒適舒暢地讀書數十本(馬歇爾行 山讀書事見其傳記,唯細節已忘書亦難覓了)。如今是 Kindle 年代,帶書(特別是不慣用背囊的筆者)寄書是不敢想像的麻煩事;以個人經驗,終日行山,為「補充營養」而飽食後通常倒頭便睡,許多時十數天行程連一本薄薄 的閒書也讀不完!對筆者來說,行(非攀非爬)山只是一種欣賞風景及與同好同樂的多氧運動。
二、
從香港飛倫敦轉 慕尼黑,乘搭約二小時火車抵達奧國國境後再轉坐約一小時汽車,經過整整二十四小時的行程,我們一眾十多人才抵達遠足的起步點河口鎮(Gmunden,音若 「悶蛋」),這是個沒有什麼特色─風景怡人是歐洲湖濱小城的共通點─的古鎮;導遊在小丘上指說「這是舊城」,筆者問新區何在,她只能靦覥聳肩;因為新建築 少且不足觀,中世紀建築仍是構成河口鎮的主要景觀,這讓筆者想起去世不久、畢生致力批評以現代化建築「翻新」舊城市的 Jane Jacobs。
唯一引起筆者興趣的是,這座人口大約不及二萬的小鎮,竟然有一間「廁所博物館」,此前筆者只知道世上僅有二間這類博物館,分別座落新德里和 莫斯科,其中以前者最為著名。可惜筆者到達當地已近黃昏而該館下午四時閉館,接着周末全休,筆者遂失去參觀機會;不過,據早幾小時抵達河口鎮並到過此離酒 店僅一、兩分鐘步程的博物館的遊伴相告,館內藏品「美」不勝收,但無英文說明,未免「美」中不足。
此次遠足自河口鎮始,終站是薩爾茲堡(鹽 堡),途經六個湖泊,有時繞湖而行,大多時間是沿山腰走動,當然亦曾攀山越嶺,像筆者這樣的年紀仍能登越的,當然不是崇山峻嶺,然而山道不免崎嶇陡峭,下 坡若是砂礫小路,便更提心吊膽、戰戰兢兢;我們不時穿越一途數小時的老樹密林,山徑綠蔭如蓋,不見陽光,唯時在盛夏,仍汗流浹背,氣喘吁吁,不在話下。這 類偶見車痕(森林管理局上山清理老樹及為雷電擊中燒焦廢木的車輛)的山間小路,與年前從 Siena 步往
佛羅倫斯的中古棧道差不多,所經地區均不見民居,只偶然遇見驅車帶獵犬上山的獵人;而在奧國山間,我們未有遇上獵人,卻見獵人於大樹間搭建的瞭望木 台,據此居高臨下,發現獵物(主要是鹿)便以手機通知同伴前往該區,放犬驅獸出林然後槍殺之─上山狩獵,仍是歐洲人的熱門消遣活動。
令筆者 和內子(相信遊伴們亦有同感)難以忘懷的是曾經走過一段不算短的難走路程,這是一條在地獄崖下蜿蜒的山道,羊腸小徑既可印證魯迅名言—「路是人走出來 的」、亦為英人所說「Walking has created paths」的寫照,這寬度僅容一人通過的山徑,地面盡是老樹盤錯的根結,我們只能在樹根之間尋罅覓隙作為立足點,然後逶迤前行,此間並非雨林,可是早兩 天的大雨令樹根濕滑,泥濘四濺,大增步過的難度……。
穿越歐洲山中老林或湖濱小徑,湖光山色如畫固不待言,空氣之甜美才教久居城市的人留連不忍遽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