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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不要只說“不”

前幾天,因為我居住的街區內一家超級市場要擴建成一個小型賣場,還要添加一些特色店鋪和一家咖啡館,因此開了一個聽證會。出席聽證會的有一位市議員、超級市場的計畫說明人和附近的市民。這個擴建計畫提出來後,醞釀討論已經好幾次了,因為有市民反對,一直無法把最終計畫確定下來。

 

這時候,市議員問市民們:那你們有什麼正面建議嗎?有一位市民說,應該把原計劃的賣場面積縮小三分之一,這樣可以減少車流量,不至於太增加附近居民停車的困難。在堅持“不行”之外,提出一個“可行”的說法,一下子就緩解了雙方對立的緊張氣氛,使得進一步的談判成為可能。

 

在美國學校的寫作課上,老師會告訴學生,陳述自己的看法或主張時,要儘量用正面陳述,避免用否定句式。老師自己也會以身作則,他們會明確地告訴學生該怎麼做,而不只是叫學生不要做這,不要做那。老師還會告訴學生,對別人的話,你可以懷疑,可以不相信,但你得要有懷疑和不相信的理由。一旦反對、懷疑和不相信有了理由,你自己的正面陳述也就開始在形成了。在講授基本的寫作技能定義的時候,老師也會告知學生,在多種可能的定義方法中,有一種是“否定定義法”。否定定義的主要作用是排除,如“從植物學來說,馬鈴薯不是蔬菜”,或“民主不是專制,不是獨裁”。反面定義只能告知我們一個事物不是什麼,但不能說明它是什麼,因此,否定定義之後還必須要有正面的具體定義。

 

在說理中,沒有正面意見和觀點的否定是最容易的,但卻並沒有說服力。只會說“不”的人被稱作“自動的不”,也就是一味地、機械地、情緒化地與別人頂牛,而不是理性辯論。這種說“不”在網路話語中甚為常見,很容易激化成為罵和謾駡。

 

對任何一件事情只是說“不”,不是難事,但要提出正面的、更好的、更合理的看法和觀點卻要困難得多。

 

理智地說“不”一定會包含某種懷疑,懷疑可以使人避免盲從。但是,一味地懷疑,哪怕在對方提出事實證據時,還是堅持不相信,那這本身就成了另一種盲從——盲從懷疑者自己的懷疑。

 

這樣的懷疑者不相信人能夠對任何事情獲得確實的認識和知識,因此往往導致對周圍事情漠不關心,麻木冷淡,更有極端者,甚至對人的整個生存處境都消極對待,自暴自棄。這是一種聽天由命、得過且過的生活態度。

 

說理的公共理性要求取得共識,至少是達成相互理解和妥協,而不是相互否定。在公共理性的交流和對話中,各方不僅要知道對方不贊成什麼,更重要的是還要知道他贊成什麼。

 

不同看法的人可以相互爭議,甚至激烈批評,但不應該相互把對方先看成是零和遊戲的對手,更不能當作必須徹底否定、壓倒,甚至消滅的敵人。

 

 

資料來源:樂讀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