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的朋友中了1000萬元大獎,他拿出1萬元贈予你,你一定會感激;當他給另一位同樣要好的朋友10萬元時,你會認為給你的錢是公平的嗎?
有時一項客觀來看很好的交易,也可能讓人主觀感受到不公平。回想當你還是個孩子的時候,以下的場景應該是你所熟悉的:媽媽給了你一支棒棒糖,很漂亮的圓滾滾的。這正是你最喜歡的糖果,你很高興。這時你的姐姐蹦蹦跳跳吃著棒棒糖進屋了,另一隻手裡還拿著一支棒棒糖。突然間,你不再那麼高興了。你很有可能忿忿不平地大嚷:“這不公平,她有兩支棒棒糖,我只有一支。”
你本來以為自己得到了很好的待遇,直到你發現別人得到更好的。
這種結果不只適用于兄弟姐妹之間。“嫉妒博弈”是此類實驗中的一種,在嫉妒博弈實驗中,孩子得到以下兩個選擇:A自己得到一塊糖果,另一個孩子得到一塊;B自己得到一塊糖果,另一個孩子得到兩塊。當參與實驗的是五六歲孩子時,他們中的多數(80%)選擇了A,即使B不需要他們付出任何成本(較年幼的孩子嫉妒傾向較弱,三四歲的孩子中,只有大約40%選擇了A)。
在一個叫“最後通牒博弈”的實驗中:研究人員給你10美元,並允許你可以將其任意分給其他實驗參與者,剩下的錢屬於你自己。
博弈的陷阱是:作為博弈的參與者,對方可能拒絕接受。如果他拒絕了,你們倆就什麼也得不到。如果他接受了,那麼,你保持自己剩下的錢,而他獲得你分給他的錢。
你會提議給另一名參與者多少錢呢?
一方得到的越多,另一方得到的就越少。如果雙方不能就切蛋糕的方式達成一致,就都沒有蛋糕吃。那麼,最佳策略是什麼?如果不考慮人性,你會認為,最好的策略是給對方盡可能少的錢。如果研究者給你10張面值1美元的鈔票,你將提議給另一名參與者1美元;如果給你100個面值1美分的硬幣,你將提議給另一名參與者1美分。這種盡可能少給錢的做法,在參與者完全理性和自私的非現實世界中是行得通的。畢竟,聊勝於無。
這當然不是大多數人的做法。沒有人願意接受過於吝嗇的一筆錢,因此,也沒有人會提議給別人太少。實驗揭示了大部分參與者的典型反應。提議者平均願意付出略高於30%的錢,回應者回絕大約20%的提議。
這說明了什麼?這一結論是兩種力量碰撞的結果:純粹的自利以及與公平有關的利益。假設你自己是一位回應者,如果提議者給你2美元(總量為10美元),你會接受嗎?要知道,提議者能得到8美元,而你只得到2美元。你很有可能拒絕這項提議。多數人會在衝動和怒氣中拒絕他們眼中不公平的利益劃分,在許多此類實驗中,當提議者分享的比例低於30%時,幾乎都會被拒絕。
這種情況在生活中隨處可見。在瞭解同事得到多少獎金之前,你很難判斷自己的那份是否令人滿意。同樣,你很可能因為得到提升而感到高興,直到你發現同處一個工作崗位上的其他人,年薪比你多5000美元。
在討論這種奇怪的人性時,很多人都會想到作家門肯的話:“富有的男人就是年薪比他妹夫高出100美元的那個。”當然,在通貨膨脹的今天,可能要比100美元再多一點兒,但門肯的話包含一個永恆的真理:我們將自己與親近的人在某些方面加以比較。例如,沃倫·巴菲特的財富並不會讓你、他的鄰居或是一名專業投資人感到自己是個窮人,除非你是一位第二梯隊的億萬富翁。我們並不會將自己與巴菲特做比較,但很可能與自己公司裡的同事、行業裡的競爭對手做比較。
現在來看一下只需想像的實驗。假設你有兩個選擇。選項一,你一年賺5萬美元,別人一年賺2。5萬美元。選項二,你一年賺10萬美元,別人一年賺25萬美元。你會選哪個呢?事實上,哈佛公共醫療學院的志願者參與了此項實驗。面對以上兩種選擇,半數參與者寧願要5萬美元,而不是10萬美元。這說明,我們對相對收入的考慮有時會挑戰邏輯:事實上,我們願意付出相當的代價,以確保別人不比我們富裕。
人性本質的一部分,就是不想比周圍人的處境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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