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conomic News

臺灣立法院表決通過兩岸ECFA協定

2010-08-10

臺灣立法院表決通過兩岸ECFA協定

* 臺灣立法院表決通過ECFA,配套修法週三持續審查 
* 預計貨品早期收穫清單自明年元旦啟動降稅 
* 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,磋商貨品貿易、服務貿易與投資協定 
路透臺北8月17日電---臺灣立法院週二晚間審查通過今年6月底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(ECFA),臺灣與大陸預計將于明年1月1日起啟動早期收穫清單降稅時程,並為兩岸進一步洽簽全面性經貿協議移除障礙. 
臺灣立法院本周召開臨時會,週二在立法委員就16條ECFA文本內容連番逐條審查後,于晚間就全案進行表決,正式通過ECFA協定文本及早收清單附件。
而必須連帶修改的臺灣配套法案,則僅剩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待週三再繼續審查。
根據ECFA協定,兩岸簽署後,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。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,至於雙方合計共約800多項的早收貨品,將自明年1月1日起,於兩年內分三階段降至零關稅。 
在服務業的早收清單中,臺灣的銀行業取得成立分行兩年後,申請前一年盈利即可承作一般人民幣業務的超WTO(世界貿易組織)待遇。 
此外,在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,兩岸將就貨品貿易、服務貿易,以及投資三項協議展開磋商,即為框架協定後的更全面性經貿協議。
市場關注在早期收穫清單之外,下一步調降關稅的項目及時程,開放服務業項目,以及逐步減少相互投資限制、促進投資便利化等議題。
ECFA是臺灣歷來簽署的最重要的一份經濟貿易協定,亦為兩岸歷來最具份量的協議.之前因為兩岸特殊歷史因素,臺灣對外洽簽相關自由貿易協定(FTA)並不順利.在後ECFA時代,臺灣欲打造大中華經濟發展圈,並簽署更多雙邊或區域FTA。
臺灣與新加坡政府在本月初宣佈,將於今年稍後正式會面展開"經濟合作協定"的協商.新加坡因而可望成為後ECFA時期,首個與臺灣簽定類似FTA的國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