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08-10
* 台湾立法院表决通过ECFA,配套修法周三持续审查
* 预计货品早期收获清单自明年元旦启动降税
* ECFA生效後六个月内,磋商货品贸易、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
路透台北8月17日电---台湾立法院周二晚间审查通过今年6月底签署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定(ECFA),台湾与大陆预计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启动早期收获清单降税时程,并为两岸进一步洽签全面性经贸协议移除障碍.
台湾立法院本周召开临时会,周二在立法委员就16条ECFA文本内容连番逐条审查後,于晚间就全案进行表决,正式通过ECFA协定文本及早收清单附件。
而必须连带修改的台湾配套法案,则仅剩海关进口税则修正草案待周三再继续审查。
根据ECFA协定,两岸签署後,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。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,至於双方合计共约800多项的早收货品,将自明年1月1日起,於两年内分三阶段降至零关税。
在服务业的早收清单中,台湾的银行业取得成立分行两年後,申请前一年盈利即可承作一般人民币业务的超WTO(世界贸易组织)待遇。
此外,在ECFA生效後六个月内,两岸将就货品贸易、服务贸易,以及投资三项协议展开磋商,即为框架协定後的更全面性经贸协议。
市场关注在早期收获清单之外,下一步调降关税的项目及时程,开放服务业项目,以及逐步减少相互投资限制、促进投资便利化等议题。
ECFA是台湾历来签署的最重要的一份经济贸易协定,亦为两岸历来最具份量的协议.之前因为两岸特殊历史因素,台湾对外洽签相关自由贸易协定(FTA)并不顺利.在後ECFA时代,台湾欲打造大中华经济发展圈,并签署更多双边或区域FTA。
台湾与新加坡政府在本月初宣布,将於今年稍後正式会面展开"经济合作协定"的协商.新加坡因而可望成为後ECFA时期,首个与台湾签定类似FTA的国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