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-10-06
路透卢森堡10月4日电---欧盟财长周二最终批准通过更严格的欧盟预算规定,以预防未来再度爆发主权债危机;2010年发生希腊债务危机後,欧盟即展开强化预算规定工作.
新规定将可更容易对违反规定的欧元区成员迅速实施财务性质惩罚,及详细监督欧盟会员国经济.根据规定,欧盟成员国的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(GDP)之比不得超过60%、赤字与GDP之比不得超过3%.新规定
新的预算规定最晚将从2012年1月1日生效.主要适用于17个使用欧元的国家.
欧盟在2010年上半年开始检讨财政规定,去年9月欧盟执委会提出六项提案,更加彻底检视欧盟国家的经济并惩罚违反规定者.
不过对於惩罚措施启动的宽松程度,各方争执不下,使得讨论过程拖延至今,即使欧元区债务危机正在恶化.
法国、德国希望在施加惩处时有更多政治裁量空间,试图削弱欧盟执委会设计让制裁几近自动启动的原始构想.
但是欧洲议会和欧洲央行大力推动删除政治协调部分,加上市场施压希望欧元区改善财政政策严谨程度,终於在上月达成了协定.
**预防胜於治疗**
这项协议让现行的欧盟规定更具约束力量,成员国不应只是避免预算赤字,还应寻求预算平衡或者盈馀.
忽视平衡预算目标的成员国,一旦经欧盟执委会发出警告称其脱离财政正轨的话,将会面临制裁.
执委会将监督欧元区国家的经济,以侦测是否出现任何宏观经济失衡,可能对更大范围的欧元区造成问题.
在评估宏观经济是否失衡时,执委会将同样关注有大量经常帐赤字及大量经常帐盈馀的国家--但盈馀国家料将得到较宽容待遇.
资料来源∶路透社